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水库的管理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了柏衫园四季小镇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划定了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现将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一、管理范围:
1、库区:设计水位1790米范围内。
2、主坝:水库大坝管理范围线为: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50米。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100米。左右岸:从坝段外延50米。
二、保护范围:
1、库区: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50米。
2、主坝: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上、下游200米,两侧
100米。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至林区水利和湖泊局。
送达地点:松柏镇常青路8号
联系电话:0719-3335322
2024年10月12日
审核:李婧 赵杰 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