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效能,根据《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0]22号),省厅组织开展了湖北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认定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各地人社部门审核、征求行业部门意见建议、网上公示等程序,省厅研究确定将434家用人单位列入湖北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现予通报。
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依法共建共创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保持诚实守信社会形象。各用人单位要以此次通报的红名单对象为榜样,进一步提高法律观念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要认真总结宣传红名单对象在模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氛围。建立健全动态退出机制,发现已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定行为的,及时取消红名单资格。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开通人社公共服务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及时落实就业和社保优惠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建筑企业采用书面承诺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提高红名单制度的引导力和影响力,调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积极性。
附件:湖北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处(局)、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