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按照(鄂河办发〔2024〕9号)《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林区结合山洪灾害发生情况、责任人调整情况等,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河湖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名单,明确责任要求,需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或村民告知书等方式,在区、乡、村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经我局和乡镇认真复核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调整情况,现已复核完毕,将对河流管理基础信息向社会公示。
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4月26日
审核:李婧 赵杰 编辑: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