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公开销毁机动车的公告

2023/04/20 2.6k 阅读 492 点赞

一、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20日—2023年07月20日

二、公告事项

依法公开销毁机动车

三、公告内容

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工作中依法扣留了一批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关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及拼装、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报废。

敬请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在公告期内及时到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接受处理,公告期满将按上述规定处理。

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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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公安局交警部门扣留机动车共278辆:其中两轮摩托车237辆,三轮摩托车34辆,农用三轮车4辆,四轮电动车1辆,小型汽车1辆。

请无号牌或者无法联系的车主在公示期内自行前来处理,预期未处理的,扣留的摩托车及其他类型车辆将给予销毁处理。

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于2023年04月20日。

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04月20日

审核:田梦 柯祎 文坚 编辑:蒋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