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祥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1429021MA49E5XB2D):
我局自2025年5月23日至6月3日收到来自神农架林区松柏镇盘水村及八角庙村递交的关于你公司拖欠村民务工费的投诉举报,林区劳动监察部门于2025年6月24日前往盘水村及八角庙村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村民及村委反映的的情况,基本认定你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属实,你公司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49人/286520元。由于你司目前停止经营,无人驻场,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手机短信及网站公示的方式向你司法人张世河发送了劳动保障调查询问通知书(神人社监询[2025]6号),你司截至2025年7月9日没有按照规定接受任何形式的调查询问。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于2025年7月13日17时前足额支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神农架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9号,联系人:李飞、黎晨皓;电话:0719-3336088)。
若你单位逾期不改正或不报送改正情况材料,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同时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第五条将你单位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