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要求,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适应性,我区于2024年12月组织开展了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依据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由本机关制定并负责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围绕文件是否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文件之间是否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形等方面展开。
二、清理过程与方法
为确保清理工作的全面、客观与准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明确责任分工:开展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及法制机构共同参与的清理工作,明确了各科室的清理责任与时限要求。
2.细化清理标准:制定了详细的清理标准指引,对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进行了列举说明,确保清理工作有章可循。
3.全面梳理排查:各责任科室依据清理标准,对职责范围内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件、逐条的审阅和分析,提出了初步清理意见。
4.集中审核论证:相关领导对各科室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了集中审核、综合研判,并就部分疑难问题征求了相关方面意见或进行了专题论证。
5.履行内部程序: 清理工作的过程及初步结论已按程序在单位内部进行了必要的汇报与沟通。
三、清理结果说明
经对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审查、综合研判,确认未发现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与当前改革要求相抵触的情形。 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将继续适用,无需进行修订或废止。
四、后续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本次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后续处理程序的落实:
1.对决定保留的文件,将加强宣传和执行监督。
2.对决定废止的文件,将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公布废止。
3.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与动态管理机制,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此次清理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确保清理结果得到有效落实,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最终清理结果。
感谢社会各界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