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心的安排,2022年我区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现将我区2022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2021-2022年度我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以及签订人事代理关系的新入职教师;
(二)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新入职教师;
(三)上述学校和机构中应参加首次注册但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四)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人员。
二、时间安排
教师个人网上申报:2022年11月8日—11月18日
各校确认点确认: 2021年11月8日—11月18日
各校确认点初审:2021年11月18日—11月25日
教育局复审:2022年11月18日—12月7日工作日时间(之后系统关闭不可修改)
终审(省认定中心):2021年12月12日—12月15日
各直属学校(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下谷坪民族学校为其所辖范围内在职教师申请定期注册的初审单位(民办幼儿园在所在乡镇的中心学校初审),继续使用首次注册的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请各学校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相关工作,超出时间段,该段工作即宣告结束,网络不开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确认学校负责。各确认点到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进行复审的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再通知。
三、注册流程
(一)需要注册的教师本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的注册通道注册账号,申请定期注册,并在系统中填传各种信息,并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学校确认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审查信息,并要求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装袋(一人一个档案袋,规范填写档案袋封面),谁审核谁负责。
(三)各学校确认点在规定时间内到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复审,谁审核谁负责。
(四)省认定中心终审。
(五)教育局到省认定中心为注册合格人员领取注册贴,并在教师资格证指定位置贴注册贴,在注册贴上加盖教育局公章,注册结束。
四、注册地址及开放时间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五、注意事项
(一)一人多证问题
1.同一人员持有多种类型教师资格证书。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附设有学前教育的小学任教,学校可根据实际,结合申请者本人意愿,对不超出本校实际办学范围的一种类型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在独立建制的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或普通高级中学任教,只对与现任教学段相一致的此种类型的教师资格证书注册。
2.同一人员持有同一类型多个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申请任职承担一个学科的教学,可对于承担近三年学科教学任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注册;如申请人承担有多个学科教学,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发展需要,结合申请者本人意愿,对其中一个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二)低证高聘人员的注册问题
对于使用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者,属于不合格持证上岗要求,按规定不能申请定期注册。这类人员应调整到与资格种类相一致的教学岗位,或重新申请与任教学段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信息有误问题的处理
1.教师资格证上资格证编号有误(2000年前不是15位的,2000年后不是17位的),学校统计集中造册以学校为单位到局人事科人事档案室(联系人:邹定春)核对修改,并待终审结束后在教师资格证书备注栏进行修改,到教育局审核后盖章。任何人不得在教师资格证上自行修改和添加任何信息,否则此教师资格证视为假证。
2.如果教师资格证书上的持证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的个人信息与现在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同,可根据当事人现在所持有有效证件的内容修改资格证书上的错误信息。各确认点由确认点管理员在教师资格证备注栏中修改(需提供被修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集中到人事科盖章(网上注册前完成)。如果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不同信息为一人的证明文件,其教师资格证书上的错误身份信息可不做修改。
3.教师资格证遗失的可按照证书遗失、申请补发证书的程序补发新证书,证书补发后再注册。如果能够找到相关证明资料或准确的教师资格证编号(可以由学校安排专人到教育局人事科人事档案室查阅),本次可以先进行注册,后再按规定补办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要求
各确认点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注册对象在网上申报注册,申报人员按以下要求,将资料装袋(每人1个档案袋)交各校确认点教师初审: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后申请人签名);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4.师德表现证明(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提供近5年表现证明,5年以下工作经历的据实提供各年度表现证明),原则上必须从“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学校审核加盖公章;
5.年度考核证明(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提供近5年考核证明,5年以下工作经历的据实提供各年度考核证明),原则上必须从“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学校审核加盖公章;
6.培训学时证明,原则上必须从“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学校审核加盖公章(注意:首次注册新任教师需试用期满,且培训达到12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注册期满定期注册教师,2017年—2021年度培训学时需不少于360个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80学时)
7.学历证书复印件。
申请首次注册的教师只需提供1、2、4、7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申请已注册周期期满的人员以上材料均要提交。
注:经所在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工伤、短期病休、产假等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提交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假证明;定期注册周期内跨校流动的,应提交所任教学校的证明材料。
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若干意见》执行,各学校确认点初审时,注意将注册初审人员分类汇总建册,初审合格人员填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将注册未报名人员,填入“应注册但未报名”(附件2)表内;已报名但不符合注册条件人员,填入“已报名但不符合注册条件”(附件3)表内,三表的电子文档及盖章纸质档在复审前上交。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一项国家制度,请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其结果会逐渐影响在职教师的待遇。请各学校严格程序,规范管理,认真抓好申请、考核、材料受理、认定注册等各环节工作,切忌走过场。同时,要妥善处理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平衡注册,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定期注册不向教师本人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张敏、郭勇、吴丽
联系电话: 0719-3337649、3335366、3337628
林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