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文件精神,6月16日林区社保局副局长刘兴雁同志带队上门为机场送政策,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首先在神农架机场公司进行了座谈,会上,对神农架机场现有人员情况、参保情况、经营情况进行了了解,重点宣传、讲解了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及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其中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无需申请可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可缓缴到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可缓缴至2023年3月。
神农架机场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钟秀国同志首先对林区人社局、社保局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忠心感谢,并提出将此项惠企政策纳入公司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安排工作人员对接好相关工作,同时要求,公司要充分将国家对民航企业的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用实。(林区社保局 汪齐 神农架机场 赵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