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2026—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11/04 1.0w 阅读 250 点赞

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神农架林区2026—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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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2026—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压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推进神农架林区2026—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应急管理厅 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8号),结合林区工伤事故预防管理、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保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和科学、完备、高效的工伤预防经办管理工作模式,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特别是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工伤死亡和高等级伤残工伤职工多、工伤保险费支缴率高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教材和警示宣传资料,既可以督促企业从源头上管控工伤事故风险、消除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隐患,落实工伤事故预防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措施,又可以使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培训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伤害严重程度(特别是降低工亡数量)、降低工伤基金支出、增加工伤知识普及率、增加本地区工伤预防影响力,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推进林区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在神农架林区开展工伤预防服务,实现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三降两增”,并打造“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服务模式”。

(一)三降:1.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2.降低伤害严重程度(特别是降低工亡数量);3.降低工伤基金支出。

(二)两增:1.增加工伤知识普及率;2.增加本地区工伤预防影响力。

(三)具体目标:

1.工伤预防宣传: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

2.工伤预防培训:用人单位和职工满意率不低于90%

3.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2年降低10%以上

4.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有所降低。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工伤预防工作由林区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工伤预防项目将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通过项目招采从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中选定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实行专业化运作。

(二)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在2021—2025年度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基础上,按照“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工作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数据分析及当年重点工作任务确定重点宣传培训对象,精准施策,确保林区工伤预防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三)公开透明,依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遵循依法依规、公开竞争、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依照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招采方式、项目实施及费用支付等工作。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明确流程,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预算及费用标准

按照《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5〕18号)等文件精神,我林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预算标准如下:

(一)预算总计划。根据《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5〕18号)规定,神农架林区2026—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预算总金额应控制在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2.6%以内,即20万元以内。可申报宣传项目及培训项目数量也应遵循评估原则,结合本林区工伤预防企业实际,设定具体要求。

(二)宣传费用标准。宣传工作中涉及会议、差旅等费用的,标准参照《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2〕4号)、《湖北省省级印刷服务费和宣传片制作费支出标准》(鄂财预发〔2024〕18号),省没有标准或规定的,参照国家标准执行,其他没有相关标准的费用参照林区价格确定。

(三)培训费用标准。培训费用标准应参照《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鄂财行一发〔2017〕20号)。如过程中涉及相关培训调研、咨询等工作(需出具相关报告),可参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安全评价咨询活动收费的规定。

四、服务地点及时间要求

(一)项目周期:2026—2027年度。

(二)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

(三)服务地点: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四)项目名称:神农架林区2026—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五、工作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项目确定(2025年10月)

根据确定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方向,由人社部门牵头拟定年度工伤预防实施方案,明确工伤预防项目预算、实施计划与内容、过程监督与管理、招采方式等,征求联席会成员单位意见,启动项目招标采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项目过程监督及后期评估验收。

(二)项目招采(2026年1月)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经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林区人社部门负责对“神农架林区2026—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进行招采,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从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中确定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第三方机构。

(三)签订合同(2026年1—2月)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中标第三方工伤预防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确定合同内容,明确开展项目的数量、质量要求,及验收评估标准。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合同条款向工伤预防服务机构支付项目预付款。

(四)项目实施(2026年3月—2027年11月)

合同签订后,中标第三方工伤预防服务机构根据项目要求编制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计划报林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后工伤预防服务机构按计划开展实施。

(五)过程监督(2026年3月—2027年11月)

中标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联席会成员部门提交项目计划及进展简报,项目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可选择性地对计划开展的项目进行抽查,监督执行过程质量。

(六)项目验收(2027年12月前)

工伤预防项目完成或工伤预防服务协议到期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由工伤预防项目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家,对照工伤预防服务协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验收通过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向工伤预防服务机构支付项目尾款。

六、工伤预防项目宣传培训内容

(一)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是神农架林区企业的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安全分管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一线职工,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实施对象重点是从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中选取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工亡和高等级伤残工伤职工多、工伤保险费支缴率高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

(二)实施要求

1.工伤预防宣传

(1)宣传内容

开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统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消防安全、生命安全、交通安全措施等相关知识宣传。

(2)开展方式

①制作新就业形态工伤预防微视频(2部)

由第三方工伤预防服务机构负责,结合林区新就业形态实际制作2部工伤预防微视频,每部不少于2分钟。

②工伤预防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企业/站点宣传(2场)

在林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出行行业的滴滴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美团外卖、饿了么、达达、顺丰同城,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满帮省省等)集中的企业/站点分层次开展2场工伤预防“进企业/站点”专项宣传活动。根据企业特点,以发放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手册、职业伤害保障宣传折页、工伤预防知识折页、事故预防用品等形式,开展工伤预防知识专项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积极主动参保的思想意识,推动形成人人重视工伤预防、人人参与工伤预防的良好氛围。

③工伤预防“进企业/工地”宣传(3场)

选择林区就业人员较多、工伤事故较多的重点企业或工地,开展工伤预防“进企业/工地”专项宣传活动。根据重点企业行业特点,以发放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手册、工伤预防知识折页、事故预防用品等形式,对工伤预防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开展工伤预防知识专项宣传活动,提高重点企业积极主动参保的思想意识,推动形成人人重视工伤预防、人人参与工伤预防的良好氛围。

宣传对象:林区工伤预防重点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伤保险经办人员、一线职工等。

宣传方式:(1)根据企业特点,制作宣传展板展架、宣传横幅等营造活动氛围;(2)针对重点企业特点印发工伤保险政策、工伤预防知识宣传手册、折页等;(3)工伤预防综合体验(智慧设备如3D眼镜VR事故体验、触电模拟体验、醉酒模拟体验等);(4)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互动教学;(5)工伤预防专家现场答疑等。

④职业病防治专项宣传(1场)

结合职业病防治周、安全生产月等,进入企业或社区,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宣传活动。发放职业病防治知识、工伤预防知识宣传手册或折页等形式,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专项宣传活动,推动形成人人重视工伤预防、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宣传对象:林区工伤预防重点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伤保险经办人员、一线职工等。

宣传方式:(1)制作宣传展板展架、宣传横幅等营造活动氛围;(2)印发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折页等;(3)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互动教学;(4)工伤预防专家现场答疑等。

⑤媒体宣传(3次)

对工伤预防项目开展情况在林区及以上官方媒体及政府官网(如神农架融媒体、神农架电视台、荆楚网、长江云、湖北广电、湖北日报、中华网、人民网、央广网、中国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新华网等)进行宣传,总计不低于5次。

2.工伤预防培训

(1)培训内容

开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知识培训,介绍林区工伤预防工作。结合重点行业、企业岗位工伤事故隐患清单及工伤事故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伤预防知识宣传培训。

(2)开展方式

①重点企业工伤事故隐患调研(8家)

组织专家对8家工伤预防重点企业进行工伤事故隐患调研,现场排查企业工伤事故隐患,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和意见,编制企业工伤事故及职业病隐患排查调研意见书,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同时,通过电话、微信或实地走访等方式对8家重点企业开展回访巡查工作,查看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隐患治理台账、工伤事故及职业病隐患调研报告。(具体企业名单由人社部门提供)

②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工伤预防专项培训(8家)

对照工伤事故隐患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编制培训课件,对8家重点企业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班组长及一线职工进行“一企一策”工伤预防专项培训,增强重点企业人员工伤预防的思想意识,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水平(可入企培训,也可集中进行)。

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培训(1场)

培训对象及人数: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企业的工伤保险经办人员、企业安全责任人、职工代表等。

培训内容:(1)工伤预防政策知识;(2)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3)交通安全事故原因;(4)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④开展新业态人员专项培训(1场)

针对林区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开展工伤预防知识专项培训,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⑤互动式、体验式集中培训(2场)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针对林区矿山、建筑施工、旅游、商贸或劳务派遣等行业大中型企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企业工伤保险经办人等,开展2场互动式、体验式培训。

授课内容:工伤保险政策、工伤事故预防知识、工伤保险经办流程、职业病防治知识等。

⑥开展线上工伤预防培训(1场)

利用工伤预防网络培训平台,对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员工(如矿山、建筑业、旅游、酒店服务业、劳务派遣等)开展线上工伤预防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工伤保险政策、工伤预防知识、职业病防治、个人防护等方面。

七、项目监督考核

项目实施过程中,林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服务协议或合同约定,科学设定考核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对实施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促进工伤预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工伤预防项目管理部门应对工伤预防项目下列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填写工伤预防项目跟踪管理情况表。

(一)宣传方案、培训方案实施情况

(二)履行工伤预防服务协议(合同)进度情况

(三)服务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情况

(四)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五)其他需要跟踪检查的情况

对工伤预防项目的跟踪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跟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书面告知工伤预防项 目服务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工伤预防项目完成或协议(合同)到期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评估验收。其中,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直接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由工伤预防项目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家,对照工伤预防服务协议(合同)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并报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评估验收报告作为开展下一年度项目重要依据。评估验收报告作为该项目费用结算以及开展下年度项目的重要依据。工伤预防服务协议(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目标等全部完成的,项目评估验收结论为“合格”;服务协议(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目标等未完成的,由工伤预防项目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或整改期限结束后,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整改合格的,项目评估验收结论为“整改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八、经费管理

(一)工伤预防费支出

工伤预防费用于下列工伤预防项目的支出:

1.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

2.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

(二)工伤预防费管理。工伤预防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专款专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中标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项目总费用和工伤预防费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三)工伤预防费使用。林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中标工伤预防服务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项目总费用和工伤预防费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根据合同约定,林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向中标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先行支付项目总额5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后,中标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向林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实施有关明细资料,申请结算项目余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工伤预防项目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家,对照工伤预防服务协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向中标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再行支付项目总额50%的余款。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神农架林区2026—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伤预防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和办法。林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及时总结宣传。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报道项目推进动态和成效,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为下一年工伤预防项目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神农架林区2026—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计划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