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解决家庭生活困难职工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补充通知

2022/10/07 5.6k 阅读 524 点赞

一、困难职工对象群体确认。林业部门困难职工人员名单由林业管理局校核提供,国有工矿困难职工人员名单由经信局校核提供,其他困难职工人员名单由其单位校核提供。

二、申请条件。符合此次使用条件的困难职工对象需提供2015年至2018年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不动产权证,保障房整改方案通知,保障房补交差额票据,其他住房公积金使用所需材料。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同一套房屋已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做过购房使用的,不得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申请注意事项。一是困难职工购房资金缺口以林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开具票据为准。二是申请住房公积金使用金额不得超过林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开具票据金额。三是其他情况应符合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购房使用相关政策。

四、截止时间。本《通知》相关政策至2022年12月30日截止。

五、本《通知》由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六、详细情况请拨打0719-3316511咨询。

审核:黎波 马黎明 编发:蒋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