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要求,现将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最终划定神农架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262106.10公顷,涉及大九湖镇、红坪镇、木鱼镇、松柏镇、宋洛乡、下谷乡、新华镇、阳日镇等8个乡镇。
二、陡坡地划分是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
四、违反规定,在林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神农架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神农架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影像图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