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专家的通知

2025/07/27 1.6w 阅读 105 点赞

为进一步完善神农架林区工伤保险“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专家资源在工伤预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湖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21〕14号)《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5〕18号)等相关规定,经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募工伤预防专家,建立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条件

林区工伤预防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热爱工伤预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自愿从事专家工作;

(四)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类、职业健康类、财务管理类、法律法规类、综合类等相应行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专家职责

林区工伤预防专家承担以下职责:

(一)参与林区工伤预防政策的研究制定、宣讲培训和课题合作等;

(二)提出林区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建议;

(三)参与林区工伤预防项目的遴选与确定;

(四)参与林区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和评估验收工作;

(五)参与林区工伤预防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工作;

(六)其他工伤预防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三、选聘管理

(一)林区工伤预防专家由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推荐,符合条件者也可以自荐申请;

(二)推(自)荐林区工伤预防专家应当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林区人社局审核;

(三)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林区工伤预防推(自)荐人选上报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正式聘用为林区工伤预防专家;

(四)林区工伤预防专家实行聘任制,由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聘用,聘期为三年,可以续聘,实行动态管理;林区人社局负责专家的日常联络和管理;

(五)林区工伤预防专家劳务费按照本林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林区工伤预防专家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三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相应工作职责或以专家身份从事超出职责范围的活动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解聘。

四、报名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相关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8日。

(二)相关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林区工伤预防专家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并签章的《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专家申请表》;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报途径

纸质材料邮寄至神农架林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材料扫描件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7号 邮编:442400

邮箱:1351476973@qq.com

联系人:李金田

联系电话:17386431051


附件: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