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秋季
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的原则。不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新华镇辖区范围内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到神农架林区新华中心学校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入学对象因“身体或智力发育迟缓等需延缓入学”的评估诊断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林区教育局批准。学校跟踪做好下一学年入学工作。
(二)坚持“信息公开,阳光招生”的原则。学校通过校园网站、微信班级群、张贴海报等平台发布学校招生方案。提供多种渠道和途径为学生、法定监护人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三)坚持“安全健康,科学有序”的原则。新入校学生需提供入学体检证明,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及流程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范围
新华镇:龙口村、龙潭村、高白岩村、马鹿场村、石屋头村、猫儿观村、桃坪村、大岭村、豹儿洞村、樟树坪社区。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的6周岁适龄儿童。
(二)二至六年级插班生: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参照《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招生方案》接收相应学生。
四、招生名额计划
| 学段 | 班级数 | 学位 |
| 小学一年级 | 1 | 21 |
五、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入学。凡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父或母页复印件各一份。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但在开学后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供。
(二)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学生入学。包括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子女,户口未在我辖区内、实际在我辖区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子女,须提交下列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父或母页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或相关部门证明。
(三)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父或母页复印件各一份。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务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务工单位证明(证明需注明公司名称、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或由所在的村(社区)委员会提供盖章暂住证明(证明需注明所在存住、户籍情况及联系电话)。
(四)残疾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残疾人专家委员会鉴定,确认无接受教育能力的,免于入学。
六、招生时间
(一)一年级预招生时间:2023年6月28日。
(二)新生报名入学时间:2023年8月31日。
七、报名流程
新华中心学校按照一年级新生对口幼儿园提供的大班毕业幼儿学籍信息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携带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及《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开学后一周内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供预防接种证。
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学生入学需提供的材料:8月31日携带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父或母页复印件各一份、单位或相关部门证明到学校报名。开学后一周内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供预防接种证。
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的材料:按照招生办法(三)中提交相应材料,新华中心学校审核通过办理入学手续。
二至六年级插班生按照招生办法提交相应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办理转学手续。其中: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入学按招生办法(一)提交材料;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学生入学按招生办法(二)提交材料。
(注: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者,责任家长自负。)
八、家长进校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家长按时间节点到校,不要
提前在学校门口聚集等待,有序排队进入。
(二)佩戴口罩,配合学校工作人员自觉进行体温检测。学校欢迎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擅自出台收费项目和
标准以及“搭车”收费现象,请及时举报。
九、神农架林区新华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开勇
成员:成加芳 唐治 各处室负责人
咨询电话:0719—3432047
手机号:189719 32563
新华中心学校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