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神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420106MA4KPNXX16):
经调查,你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支付,林区人社局于2025年9月30日根据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清华出具的欠条分别下达了《神人社监改令〔2025〕9号》(工资欠条金额:250000元)及《神人社监改令〔2025〕10号》(工资欠条金额:110000元),责令你单位限期支付,但你单位未履行支付义务,据此,你单位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申请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你公司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将对你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申请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签署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部门法制机构提出听证申请。
林区人社局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9号 邮编:442400
联 系 人:李飞 联系电话:0719-3336088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