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8) 186 号)第三条第(二)项;
2.《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 (2018) 47号)第三条第(五)项;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2019- 2021) 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 93号)第三条第(二)项;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 (2018) 1号)第二章第六条。
二、受理条件
1.受理条件: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在我省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组织可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禁止性要求:经营不规范,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原件1份) ;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原件1份) ;
3.单位“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1份);
4.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原件1份)。
四、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现场核验、公示时限不计算在内)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报→受理→审查→决定
七、办理时间
全年,以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时间为准。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