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的工资,看看数目对不对,后续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们给你解决。”
6月3日上午11:14,木鱼镇新一佳超市员工终于收到被拖欠两年的工资。
2022年1月7日,我局接到神农架林区木鱼镇新一佳超市员工7人在现场投诉其所工作的超市严重拖欠工资,他们曾多次找到该超市负责人,但负责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眼看辛苦钱被拖了两年,迟迟不发,着急又上火,便准备好材料,一纸诉状投到林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
一接到报案,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立马行动,开展实地调查,经反复确认核实,最终查明神农架林区木鱼镇新一佳超市拖欠6人工资共计77787元。后经过调解,其中有5名欠薪员工提出撤诉。为尽快帮助剩余员工拿到工资,且该超市负责人对该问题采取拖而不决的态度,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按规定程序于6月1日以该超市负责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案件至林区公安局,林区公安局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传唤该超市负责人,最终在两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该超市负责人按查实的数目给该员工发放工资,案件到此即完全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拖欠员工工资,是刑事犯罪,劳动保障部门及公安部门将实施“零容忍”。劳动者权益保障是民生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是我局重点关注事项,且事关营造良好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下一步,林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切实紧密的与林区公安局的合作配合,继续加大提升对恶意拖欠工资的打击力度,对欠薪企业零容忍,制定健全的失信惩戒制度,将有拖欠工资的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真正让企业不想欠、不能欠、不敢欠,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的的稳定安宁。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