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有效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3月27日至29日,林区医保局与卫健、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等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组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通知》的要求, 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重点对各乡镇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保、治疗、医疗救助等情况开展检查,以确保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按照《神农架林区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办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林区医保部门签订协议的精神专科医院救治,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服药医疗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医疗救助资金救助27%,剩余部分3%由个人承担。2022年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495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00.8万元,医疗救助资金8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