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上半年申报时间:5月7日-5月31日工作日内;下半年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门诊申报范围:
①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②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
③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
④血友病;
⑤高血压极高危;
⑥脑血管病致瘫;
⑦糖尿病;
⑧系统性红斑狼疮;
⑨耐多药肺结核;
⑩再生障碍性贫血;
⑪重性精神病;
⑫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⑬肝硬化;
⑭帕金森病;
⑮帕金森综合症;
⑯类风湿关节炎;
⑰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⑱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⑲脑瘫;
⑳苯丙酮尿症;
㉑孤独症;
㉒尘肺病;
㉓支气管哮喘;
㉔风湿性心脏病;
㉕地中海贫血
申报资料:
1、填写《神农架林区慢性病门诊申报表》可(在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网页:http://ybj.snj.gov.cn/下载表格)
2、申报时需提供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报慢性病病种的相关门诊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相关诊断依据或近两年住院资料复印件。
申报地点:
1、符合上述病种的参保患者于每年5月和11月按居住所在地向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进行申报,由乡镇卫生院汇总后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松柏镇向林区妇幼保健院申报);
2、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神农架林区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联系电话:0719-3332070)。
温馨提示:
(一)参保人员提供的慢性病资料须为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概不退还,不提供再次复印。
(二)参保人员按居住地就近申报。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就近申报。
(三)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申报门诊慢性病的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