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为不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和服务质量提升,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湖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工作管理办法》(鄂人社办发〔2018〕63 号)(以下简称 63 号文)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创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次年湖北省人社厅组织开展湖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工作结束为一个创建、评选周期,区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与推荐参评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工作同步开展。
二、评选对象
区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三、评选条件
区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申报机构应具备63 号文中明确的评选条件。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原则上从区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中推荐。
四、评选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均可向林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林区人社局将对照《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参考指标》(附件1),重点针对机构的服务水平,信用情况和服务业绩等因素对机构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征求林区法院、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及人社局内部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等意见建议,会议研究后确定“神农架林区年度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获评区级诚信示范机构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将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工作是神农架林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机构要把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服务规范、组织建设、信用状况、服务业绩等多个方面的一次“体检”,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二)高度重视,促进行业繁荣发展。人社部门要把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抓手,促进诚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制度环境形成,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繁荣发展作出新贡献。
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0719-3338831
附件:1.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参考指标
2.《湖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工作管理办法》(鄂人社办发〔2018〕63号)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