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市
政策通知公告

神农架林区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2023/09/08 1.4w 阅读 213 点赞

第一条 为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人才引进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已办理业务备案,且年度报告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第三条 对服务机构引进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每引进一名给予2万元奖励。

第四条 对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每引进一个团队给予5万元奖励。

第五条 对服务机构引进的个人或团队,只可申报一次引进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六条 申报程序:每年3月底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向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一年度人才引进奖励。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报并初审,对条件合格的形成推荐意见,向高层次人才或团队认定部门推荐,公布结果作为审核依据。

第七条 所需要件:

(一)《神农架林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报表》;

(二) 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 引进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人才(团队)简介及个人身份证明;

(四) 用人企业与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

(五) 引进人才(团队)与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

(六) 企业与引进人才(团队)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第八条 资金拨付:经相关部门确认的名单且公示无异议的,由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林区人民政府政府审定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

第九条 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林区财政承担。

第十条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报受理、初审、复核及政策组织实施;林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有关奖励资金。此类情形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神农架林区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报表

   2.神农架林区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资金明细表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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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