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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林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教师借用、聘请临时顶岗代课教师、接收实习生的通知

2022/11/09 8.4k 阅读 441 点赞

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在我区“区管校聘”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措施,统筹教育资源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特制定本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教师借用

教师借用是指我区范围内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之间的教师短期交流形式。

(一)提出借用教师。借用学校因教师调离或生病生产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教师紧缺,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短期无法调剂的,方可提出借用申请。

(二)借用程序

1.借入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详细报告借用原因)。

2.借入学校、借出学校、借用教师三方均同意借用。

3.借用教师提交书面申请(借入学校、借出学校及法人均签字同意)、《借用承诺书》(借用教师本人签字按手印)、借入学校提交书面报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待遇等)。

4.以上第一第三条共4项材料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借用时间

借用时间为一学年,一年后借用教师原则上必须回原单位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借用教师必须公正公开,严禁把借用教师变成徇私的手段,严禁将借用作为“区管校聘”之外的便捷通道。学校未经报批不得借用教师。对于借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

2.借用学校对借用教师承担安全、党风廉政建设、法纪、

师德、业务培训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3.借用教师的考核由借入学校负责,向原单位书面反馈。

二、聘请临时顶岗代课教师

指学校聘请编制外的短期代课教师。各校严格控制聘请编外人员,“非必须不聘请”“未批准不聘请”。

(一)聘请申请。学校确实因教师紧缺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可以向教育局提出聘请临时代课教师的书面申请,教育局同意后,学校进入招聘程序。

(二)临聘教师的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临聘教师学历和资格条件:

高中学段临聘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中学段临聘教师,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临聘教师,应当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临聘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实施招聘:学校要根据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招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审查临聘人员各方面情况,确定合适选聘对象。

(四)临聘教师服务时间。临聘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五)待遇和资金来源。学校结合实际,发放相关待遇(购买意外保险),资金自筹。

(六)其他事项

1.严禁学校招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临聘教师。

2.学校对临聘教师纳入全校教师统一管理。

3.严禁学校未通过上述程序擅自聘用临时代课教师。

三、接收实习生

(一)接收范围

具有神农架户籍的在校师范类或教师专业应届毕业生,或有到林区学校工作意愿的区内外往届大学毕业生,其中幼儿园、小学须专科以上毕业生,初中、高中须本科院校以上毕业生。

(二)接收程序

1.拟接收的实习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身份信息、专业、学历等情况。

2.资格审查合格的实习生,需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

3.接收学校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安全、师德方面的要求。

4.签订《实习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后,用人学校向教育局书面报备,提交《XX学校关于接收实习生的报告》。报告包括接收实习生的基本情况、户籍、就读学校、专业、身份信息、身体状况等。经教育局签批同意后方可接收。

(三)实习时间

接收实习生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原则上为学期初接收,学期中途一般不接收实习生。

(四)待遇

1.实习生实习期间由学校购买意外伤害险。

2.原则上学校不为实习生提供薪酬。对持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承担相应教学任务且效果好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五)实习生的管理

1.学校负责实习生的日常管理,确定指导老师对实习生进行指导培训,加强对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管理、师德暨法纪教育。

2.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实习结束后,学校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办理实习终止手续。

林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