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神农架林区2021年秋季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神农架林区2021年秋季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林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神农架林区2021年秋季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林区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以及林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2021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此方案。
一、强化思想认识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准把握疫情防控形势,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秋季顺利开学复课。
二、做实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认真总结2020年防控经验,完善“两案九制”,抓实责任落实、健康监测、物资保障、卫生消杀、培训演练、校园管控、隐患排查、联防联控、教学安排、心理安全等“十个到位”。进一步健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机制,落细落实防控措施。针对本校实际,制定2021年秋季学校开学工作方案。
(二)加强人员管控
1.严格师生出区管控。所有师生必须在返校前14天返区(教师8月7日前,学生8月15日前),确保返校前在区内居住满14天。确有特殊原因,返校前在区内居住不满14天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返校。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的师生,隔离期满后,必须再居家隔离14天,在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从中高风险区域返回满14日后实施居家隔离管理,直至离开当地满28日,期间第1、7、14日,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学校必须将此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班主任必须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2.建好开学前14天师生健康台账。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每天对师生员工进行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监测。教师健康监测8月7日开始,学生健康监测8月15日开始。全面掌握健康监测异常的师生信息。
(三)全面核查疫苗接种
督促所有教师和12岁以上学生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学校全面核查。
(四)保障防护物资
按照更新的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常态化备足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液、洗手液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校门口和校内要分别设立临时留观室,留观室必须符合安全防护要求,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口罩资助保障。加强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液管理,参照危化品管理办法,严格安全管理、规范使用防护物资。
(五)整治校园卫生
全面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开学前1周集中进行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校园消杀,避免过度消杀,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切实改善学校基础卫生条件,按照标准配足配齐洗手设施。
三、加强入校管理
(一)错峰错时返校。各学校制定详细的返校方案,科学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对各类新生报到、学生返校以及每天上学、放学统筹安排,做到错峰错时。人数较多的学校新生和老生最好不安排在同一天报名入学。
(二)登记排查入校。所有师生返校前须提交《健康承诺书》,并全面排查疫苗接种情况。
(三)落实校医职责。师生返校期间,学校对口医疗机构安排的兼职校医必须坚守岗位。
(四)加强入校秩序的维护。各学校要主动协调公安机关落实高峰勤务,最大限度派出警力,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学校保安、值班领导、护校队、志愿者等要在校门口值守,确保开学时校门口不聚集和间隔一米线的落实,确保家长不进校门。校园责任民警、责任督学要到责任学校开展工作,督促学校完善内部安全措施。
(五)强化服务意识,细化学生行李物品运送、报到缴费等服务性工作。
四、细化入校后管控
(一)继续执行校园封闭管理要求,落实校外人员“非必须不进校园”,进出校门做到身份必核、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开学前要对学校建筑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等,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深入贯彻学习《湖北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加强学校综合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加大学校安全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七防工程”建设,不折不扣落实校园安全“三个100%”要求,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和涉校案事件发生。学校要加强与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紧密联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常态化防控体系。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及从业人员管控,严格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重点做好冷链食品排查,不订购来源不明冷链产品及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严密监管学校食堂、饮用水安全。
(二)做好健康管理。落实晨午晚检,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做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有序组织教育教学。
1.认真组织“开学第一课”。结合“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充分用好伟大的建党精神、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宝贵教育资源,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上好“人生成长大课”。
2.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
3.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
4.抓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返校前,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暑期的学习和心理状况,指导家长以科学的方式引导孩子舒缓情绪压力。积极借助专业工具和手段开展心理筛查,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开学后,通过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家长会、校园网、微信平台、黑板报、校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教育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5.平稳有序衔接过渡。学校要积极营造温馨、热烈的开学环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学生以愉悦心情尽快回归校园生活。
(四)巡检重点区域。学校每日开展校门卫室、食堂、卫生间、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卫生室(保健室)、体育场馆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做好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工作,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做好饮水设备清洁消毒,保持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废弃口罩定点投放等工作。
(五)加强活动管理。开学后暂停军训、家长会、集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要合理管控必要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随身备用口罩。
(六)加强寄宿管理。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排查。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七)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教育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与技能信息推送给学生和家长。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八)加强人员防护。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并就诊,不带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清洁消毒人员应妥善保管、配制和使用消毒剂。
五、落实主体责任
各类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安全、有序。及时发现并限期整改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教育局对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扎实以及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迟报、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师生员工和家长,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