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纯清等同志
辞去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14日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纯清、吴竞、谢锐、谢登峰四位同志辞去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纯清、吴竞、谢锐、谢登峰四位同志辞去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吴竞同志的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