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11日(第二批)交办我区的1件信访问题,截至12月18日,已办结1件,其中,查处属实的0件,部分属实1件,责令整改0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 0人,约谈0人。
序号 | 受理编号 | 地区 | 举报的主要内容 | 查处情况 | 下一步工作 | 备注 |
1 | SD2SNJ202312110001 | 神农架林区 | 莲花村莲花矿业1660号矿洞井下废水直排入郑沟,影响周围居民饮用水安全。 | 2023年12月1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未见矿洞井下废水直排现象,但存在影响周围居民饮用水安全隐患。 (一)1660主平硐情况 1660主平硐未生产,1660主平硐在1660井口最低处建有200立方水仓,井下生产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平硐口左面排水沟盖板下未见矿井水外排。 (二)涉关村民饮用水水质情况 12月13日,对1660主平硐下游郑沟涉关村民饮用水水质情况进行采样,对Ph、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磷酸盐、氨(以N计)、溶解性总固体指标进行分析,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表明该区域村民饮用水水源是安全的。 处理意见:(一)由宋洛乡人民政府协调落实更换村民饮用水源。为彻底消除该区域村民饮用水安全风险和周边村民的疑虑,由湖北神农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将窑沟取水点改造为郑沟河(完全避开1660平硐汇水区域)取水点,安装饮水管道,目前已经完工投入使用。 (二)由林区生态环境局督办(莲花-简城磷矿)改进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一是新增污水处理设备,保障矿井水完全循环利用。1660平硐海拔较高,水资源缺乏,井下所有的水汇集到水仓后,实行24小时监管,保证现有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新增两台18.5KW水泵备用进行循环利用,确保井下生产用水不外排;二是在1660平硐口堆场区域增设截洪沟,收集渗水,新增两套污水处理设备(一用一备),处理后的水进行循环利用,用于井下生产和防尘,提高循环利用处理能力,预计2024年5月完成。 | 举一反三,强化监管。严格要求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各类污染物,依法向社会公开单位环境信息,自觉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宣传引导,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防患化解环境风险,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