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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神农架林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2025/12/08 1.3w 阅读 373 点赞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验收公示工作的函》有关要求,现将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建筑垃圾管控力度不够。湖北省17个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中,尚有15个未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部分地区消纳场所规划滞后、规范处置监管不严、生态破坏问题凸显。

二、整改目标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编制《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2.出台《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源头监管机制,实现建筑垃圾处置源头、路途、末端规范达标,杜绝出现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建筑材料不规范堆放等乱象的出现。

3.加大投入,建立完备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体系。着力解决消纳场所规划滞后、规范处置监管不严、生态破坏问题凸显等问题,提升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和监管水平。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出台《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供指导;2024年12月底前,组织各乡镇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偷倒乱倒、随意堆存,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2.2025年12月底前,引导各乡镇在结合实际、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在辖区内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土石堆填场,分年度完成处置利用设施建设任务,确保全区建筑垃圾处置源头、路途、末端规范达标,逐年解决消纳场所规划滞后、规范处置监管不严等问题。

3.2024年12月底前,编制出台《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压实各方责任,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和台账管理,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四、整改情况

措施1完成情况:一是聘请专业团队编制《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该规划已于2024年12月26日由林区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规划》明确分年度推进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到2026年实现全区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和末端处置全流程规范达标,逐步解决消纳场所规划滞后、监管不严等问题。二是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坚持举一反三,持续督导各乡镇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偷倒乱倒、随意堆存等行为,坚决防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措施2完成情况:我们严格依据《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要求,结合林区实际,在全区八个乡镇统筹推进“规范1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新建8个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6个土石堆填场和6个资源化利用场”的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各项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已全面建成,全区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能力短板得到根本性改善,为构建规范、高效的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措施3完成情况:一是出台《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2月2日由林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报备制度,切实从源头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二是由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对《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开展了系统培训,全面增强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依法管理意识和操作执行能力。三是依据《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对林区43个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进行了备案。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9-3337762

2025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