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围绕林区教育综合改革目标,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校(园)长后备人才队伍,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推进林区教育事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出台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
三、培养目标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储备后备人才队伍,满足新老更替,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四、对选拔的原则、条件、程序、数量做了明确规定
选拔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动态管理、立足培养;民主集中制等六大原则。
选拔条件:从政治素质,事业心,创新精神,领导能力,工作经历,学历资质,年龄,年度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等9个方面规定了选拔条件。
选拔程序:明确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审定”的选拔程序。
数额分配:按照《林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林区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神编办〔2021〕62号),明确了“校(园)长后备人才不超过各学校校级干部相应岗位职数的二分之一”。
五、对校(园)长后备人才库的培养、管理与考核做了明确规定
培养:建立校(园)长后备人才信息库。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加强对校(园)长后备人才的实际锻炼。实现每三年校(园)长后备人才培训全覆盖,每年至少达到40个培训学时。
管理:对校(园)长后备人才的日常管理原则上以校为主,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管理。每年后备人才进行一次评价鉴定,上报教育局备案。规定了调整出后备人才库的五种情形。
考核:教育局每年综合考核一次校(园)长后备人才库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