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林区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林区实际,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既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广泛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支持医疗服务创新发展。

一是调整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为支持村级卫生机构发展,稳定人员,体现劳动价值,林区医保局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和医保政府政策的通知》,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由每人次5元调整为8元,其中医保支付7元,解决了多年来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过低的问题。
二是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配合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林区医保局联合林区卫健委、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神农架林区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及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要求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用耗材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是提高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项目标准。林区县级医疗机构上调了治疗类、手术类、中医类共325类上调5%;基层医疗机构的护理、治疗共67项,最高上调100%)。
三是适时调整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随着成本的下降,对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多次调整。
四是开展服务项目价格的备案管理支持林区医疗机构开展新项目。为了支持林区医疗机构开展新项目,林区医保局对人民医院申报的属于《全国医疗服务项目规范(2012版)》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中的“核共振平扫”相关11个省级管理项目“经皮选择性静脉造影术”相关71个项目备案执行相关的收费价格。

五是开展口腔种植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拟定。本着规范服务收费的同时体现医疗服务价值,科学、合理拟定我区口腔种植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单颗常规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项目,2023年2月启动了林区口腔种植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拟定工作,口腔种植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单颗常规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拟定后将使种植牙类医疗服务收费得到规范。
六是严格管理把不合理的备案项目申请暂缓执行。对医院开展新冠肺炎患者的护理收取“严密隔离护理费”的申请也明确答复,不予批准,指导医院按照“特殊护理费”执行。对医院申请的“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收费项目,林区医保局到医院实地核实,全区目前尚未开展,也未予批复。
林区医保局在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中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既控制了不合理的价格,又通过价格上调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在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上,发挥了价格杠杆作用。下一步,林区医保局将加强价格监测,对林区医疗服务价格的成本进行调查,继续做好不合理项目的动态调整,同时做好新服务项目定价,继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