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财社发(2017) 102号)第五条,第二十一条;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 (2018) 64号)。
二、受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按规定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
3.与培训补贴同时申报。
三、申请材料
1.就业创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 ;
2.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部门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四、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一)申请
培训机构提交生活费补助申请。
(二)受理
核验培训机构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
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参训学员身份、生活费补助标准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通过,审核不合格的予以驳回。
七、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系统。
窗口受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