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财社发(2017) 102 号) ;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 (2018) 64号)。
二、受理条件
1.对企业新录用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不少于42个课时的培训;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
3.提交了开班申请并经确认。
三、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企业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1份) ;
3.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
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
5.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原件1份) ;
6.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原件1份,实现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并提供打卡记录的无需提供) ;
7.授课视频资料(实现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的无需提供,由培训机构归档备查)。
以上申请材料如可通过系统查询、部门协查或网上查询的,可不再提供。
四、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一)申请
企业提交岗前培训补贴申请。
(二)受理
核验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
对参训学员考勤情况、结业情况、学员身份以及企业开班情况、补贴标准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驳回。
(四)存档
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系统。
窗口受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