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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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教育部门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2/04/06 1.6w 阅读 465 点赞

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神农架林区食药安委会全会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进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现将《神农架林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教育系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神农架林区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教育部门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林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1日


神农架林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教育系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袁幼民 林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继华 林区教育局副局长

马毅林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龚善明 林区教育局后勤办公室负责人

向勇 林区教育局安全科负责人

王宗芳 高级中学校长

李国会  实验初级中学校长

王先彬  实验小学校长

郑鹏飞  职业中专校长

岳治红  幼儿园园长

胡娅丽  第二幼儿园园长

金晓峰  创新实验学校副校长

廖昌军  松柏中心学校校长

余洪恩  阳日中心学校校长

黄兴成  木鱼中心学校校长

张启飞红坪中心学校校长

关  立  新华中心学校校长

袁训军  宋洛中心学校校长

陈  斌  下谷坪民族学校校长

陈部欲  九湖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区教育局,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及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神农架林区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教育部门任务清单

评价要点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评分标准

备注

一、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35分)

1、学校和托幼机构全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陪餐制度,每周公布带量食谱,营养餐搭配合理。(5分)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发现1例未落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扣2分,1例未公布带量食谱的扣1分

2、辖区内学校食堂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打100%(5分)

发现1例未推行扣1分

3、学校食堂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物资集中定点采购制度(5分)

现场检查学校食堂,发现1例未实行定点采购扣1分

4、将食品安全知识导入中小学教学课程,通过主题班会、社会实践、专题讲座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加强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和防控(5分)

现场检查中小学未将食品安全知识导入教学课程、主题班会、课外实践、专题讲座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的扣3分。未加强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和防控、食品安全知晓率低于95%的扣2分。

5、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不得设置食品超市和小卖部,不得售卖国家明令禁止的高盐、高糖和高油食品。(5分)

现场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发现1例扣1分

6、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2分)定期组织校内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3分),对明查暗访、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收集的食品安全隐患定期研判发出警告,制定整改方案(3分);对本地出现隐患问题实施有效监管措施(2分)共10分。

1.未定期开展食品隐患排查方案及总结等资料。扣2分;2.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案例,(未建立机制的扣2分,未排查扣3分);3.未提供排查案例扣1分;4.未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实施有效监管的扣2分

二、实现产品可追溯(10分)

7.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过程管理、产品检验、销售等各项记录制度;各项记录制度有效执行,产品能够实现可追溯(10分)

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现一例不可实现追溯扣1分

三、严格从业人员管理(20分)

8.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5分),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分)

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核实集中培训情况;查看“食安员抽考APP”

9.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3分),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7分)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现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缺1例扣1分;发现不符合规范1例扣0.5;存在证明(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齐全的,扣0.5分。存在企业未按照许可范围经营的,扣0.5分;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扣0.5分;存在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剂)未索取供货商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进货凭证不完整的,存在食品添加剂未专柜(或专位)贮存,或未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或添加剂使用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存在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存放未分区摆放或摆放未离地离墙的,扣0.5分;存在使用过期、腐败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辅料的,扣0.5分;存在食品处理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扣0.5分;存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未能运转正常,未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扣0.5分;存在未按要求留样的,扣0.5分;存在专间内温度控制、净水设施、紫外线消毒灯等未有效发挥作用的,扣0.5分;未设置餐饮具消毒设施或未有效使用,扣0.5分;存在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扣0.5分;如采用集中供餐单位送餐,存在未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或未对供餐单位资质进行管理的,扣0.5分;存在未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扣0.5分。

四、健全风险交流机制(5分)

10.普及公共食品安全知识。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设立食品安全专栏,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科学知识宣传教育(2分)。每年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应不少于3次(3分)

现场检查

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未设立食品安全专栏的,扣2分。每年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少于3次的,扣3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