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通过检查并于2022年11月16日立案查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期间,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以200元/次的价格向256人次医保住院病人收取B型钠尿肽测定检测费,比化学发光法收费标准190元超出10元,共多收2560元;以70元/次的价格向141人次医保住院病人收取数字化摄影(DR)曝光加收项目,比第二次曝光收费标准30元/次超出40元,共多收5640元;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在对住院号为2200015、2200018、2200312等17名医保住院病人实施电针治疗时,对1293个穴位按2元/穴位重复收取普通针刺治疗费2586元;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对无临床指征的住院号为2200345的医保住院病人实施肌红蛋白和心肌钙蛋白检测,两项收费152元。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上述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收费共计10938元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认为,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造成了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2023年1月9日,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对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作出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10938元;罚款10938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12日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将10938元退回到居民医保账户,并缴纳了10938元罚款。